案件公開資訊
案名
「江維哲君新竹市東光段161、164號及中央段539號等3筆土地商業辦公大樓新建工程」都市設計審議
申請人
江維哲
設計人
余曉嵐建築師事務所
使用分區
第一種商業區、第二種商業區
街廓編號
基地面積
0.00 m
2
總樓地板面積
m
2
建築物用戶數
0 戶
建築物樓層數
4 F
建築物高度
21.00 m
容積移轉面積
0.00 m
2
實設汽車停車位
51 輛
實設機車停車位
31 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