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訂新竹市都市設計審議案申請「綠建築設計」獎勵容積應簽訂之協議書!

 

隨著節能減碳思維影響,政府除對所有公有建築物要求必須要有綠建築標章外,亦陸續推動相關綠建築政策。新竹市政府於100年10月起陸續於都市計畫書規定,如申請綠建築設計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者,得申請獎勵容積,其獎勵額度如下:
綠建築分級評估等級「銀級」:基準容積×6%
綠建築分級評估等級「黃金級」:基準容積×8%
綠建築分級評估等級「鑽石級」:基準容積×10%
此外,為確保建築案件施工及管理維護成效,申請者需與市府簽訂協議書,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,取得綠建築標章,否則繳付之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市府於兼顧建築、環境與生活面向下,鼓勵推廣生態、節能、減廢、健康的「綠建築」,配合修訂其保證金繳付時程,盼大家共同努力構築一座人本優質、綠意盎然的幸福城市。
    修正條文之詳細內容,請申請者參照附件並得至「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/都市發展處主題網/都市設計與開發許可服務網」(http://urban.hccg.gov.tw/Internet/sub_1/List.aspx?uid=6368&pid=6170)網站下載。